18年教育公益之路,弘慧基金会坚持陪伴乡村孩子成长,本着弘慧长期陪伴乡村孩子成长的理念,期望能够在持续鼓励弘慧青年大学生成长的探索路上再迈进一步,2019年弘慧正式推出了思佳奖学金项目,希望能鼓励和推动优秀乡村大学生的成长,培养其成长为有担当的社会人,希望这样一些有担当的社会人作为一个又一个的榜样,促进乡村相信教育的力量,孕育乡村教育内在动力。
声明:本奖学金拟定在本年度(2019年)试运行;根据和捐赠人的协议,在正式对外公布之前,弘慧基金会保留修改权利,捐赠人具有再次审核同意的权利。
第一条 为充分激励弘慧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秉承着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持续鼓励青年大学生成长的理念,在弘慧捐赠人的支持之下,从弘慧大学生的群体实际出发,制定本奖学金学生申请办法。
第二条 奖学金申报对象为曾经受到过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或高中阶段就读于弘慧班的大学生(就读于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名单学校的二本及以上学校学生、免费师范生;港澳台及海外高校的学生),包括准大一学生、准研究生、准博士生,具有学校正式学籍全日制(研究生、博士)在校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三条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四)家庭经济条件相对困难
(五)热心公益事业,参加过由弘慧基金会组织的志愿活动或者校方认可的有效积极的志愿服务活动、其他类型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如大一新生未满足此项条件,请参照第(八)项。
(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如在校有相关评定,所评学年体质测评成绩评定合格及以上。
(七)承诺在获得奖学金后一年里,以书面形式完成至少2次的自我成长报告,反馈给出资方和弘慧基金会。
(八)应届高三毕业生(即本年度大一新生)承诺在大学入学半年时间内参加一次弘慧基金会或弘慧大学生组织的活动(如星火计划/秋季活动等)。
本奖学金分为2类:新生入学奖学金、在读阶段奖学金。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其中一类奖学金。
为鼓励进入各类高校就读的本科、硕士、博士新生,发扬积极向上的学习精神,鼓励更多弘慧青年努力追求自己梦想,特设立此类奖学金。
以下情况满足一类即可申请:
(一)应届高三毕业生被具有教育部直属高校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招生资格(见阳光高考平台,本文附录学校名单)的高校的相关项目录取,且高考后顺利进入此类高校就读(如2019年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清华大学“自强计划”等),此类情况优先考虑;其次,考虑其他符合要求的各类高校及高校本身排名的情况,且高考后顺利进入高校就读的申请者;
https://gaokao.chsi.com.cn/gkxx/zszcgd/zszc/201904/20190409/1780229841.html
3、2019年高考专项计划招生专题(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
https://gaokao.chsi.com.cn/gkzt/gxzx2019
https://gaokao.chsi.com.cn/gkxx/zszcgd/dnzszc/201906/20190619/1799402425.html
(二) 大四或大五毕业生于提交申请的当年6月顺利获得学校学位证、学历证明,并在同年9月成功申请被录取到“211”“985”院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包括保研),本科阶段表现优异无挂科情况,且至少获得过学校某一类具有效力的奖学金一次(如综合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全校性质的奖项)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三) 博士入学或者保送博士、直博(以学校认定的入学年份为新生资格年份)到“211”“985”院校,硕士或者本科阶段表现优异,无挂科情况者;
(四) 如申请者本硕或者本硕博直读,则按照学校评定的各个阶段的入学年份,可以参与新生奖学金申请;
(五)成功申请海外高校(具体国家及学校经过项目组评审决议)者;以当年入学就读月份为申请该类奖学金日期;
(六)在以上申报情况中,综合申请者家庭情况、个人录取学校情况、个人综合申述、个人在校表现及获奖情况等,综合考量评定;
(七)本年度申请新生入学奖者应为2019年9月入学学生。
(一)本科生奖学金
以下情况满足一项即可申请:
第一项 就读于“211”“985”院校的本科阶段学生,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 10%,但均位于前 30%,且平均(加权)成绩不低于 80 分;
第二项 在校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不低于国奖、国励申请标准的奖学金者,可以直接申请;
第三项 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的论文在当年获得学校、学术界(如SCI、 EI、 SSCI 等)承认的或者具有同等公认资格的平台上全文发布,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经过论证);
第四项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 10%,但均位于前 30%(如专业总人数少于30人者,需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10),且平均(加权)成绩不低于 80 分,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且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A、学科竞赛方面成绩显著,获得省级、国家级、国际性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研竞赛获一等奖、二等奖;如果是团队奖,必须担任团队队长、副队长或者第一、二主要负责人;
B、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学校、省级、部级以上奖励或国家专利;
C、获得省三好学生、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等省级、全国性荣誉称号;
D、成功申请经过学校、国家认可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国际项目(如包括国家公派留学、孔子学院国际志愿者等,但带薪出国实习类、交换生不包括在内);
E、成功申请具有公开资质且重要的国际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需要经过项目组审核,不包括一般付费类型的国际志愿者。申请条件不得低于其他申请条件,具体项目组判定);
第五项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 10%,但均位于前 30%(如专业总人数少于30人者,需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10),且平均(加权)成绩不低于 80 分,且获得其他类别的校级、省级、国家级表彰或者奖励,或具有影响力的其他表彰或奖励,具体情况根据申请人递交的项目资料和个人陈述判定;
在该类奖学金申报情况中,评审小组根据申请者递交的材料中的学校排名情况、在校所获荣誉等情况综合评定。
(二)硕士、博士奖学金
以下情况满足一项即可申请:
第一项 本学历阶段,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本领域内具有专业认证的国际、国家级、校级奖学金或领域内其他具有影响力的奖学金、荣誉;
第二项 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的论文在当年获得学校、学术界(如SCI、 EI、 SSCI 等)承认的或者具有同等公认资格的平台上全文发布,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经过论证);
第三项 硕士研究生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内前50%,博士根据不同培养方向提供相关学业成绩证明;
第四项 科研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申请到学校及以上的科研基金、个人专业领域内具有影响力的刊物发表文章;
第五项 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且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A、学科竞赛方面成绩显著,获得省级、国家级、国际性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研竞赛获一等奖、二等奖;如果是团队奖,必须担任团队队长、副队长或者第一、二主要负责人;
B、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学校、省级、部级以上奖励或国家专利;
C、获得省三好学生、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等省级、全国性荣誉称号;
D、成功申请经过学校、国家认可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国际项目(如包括国家公派留学、孔子学院国际志愿者等,但带薪出国实习类、交换生不包括在内);
E、成功申请具有公开资质且重要的国际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需要经过项目组审核,不包括一般付费类型的国际志愿者。申请条件不得低于其他申请条件,具体项目组判定);
第六项 其他类别的校级、省级、国家级表彰或者奖励,或具有影响力的其他表彰或奖励,具体情况根据申请人递交的项目资料和个人陈述判定;
在该类奖学金申报情况中,评审小组根据申请者递交的材料中的学校排名情况、在校所获荣誉等情况综合评定。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七条 名额分配
奖学金类别 | 金额/年 | 数量 | 总计 |
新生入学奖 | 3000元/年 | 10人 | 30000元 |
本科生在读奖学金 | 4000元/年 | 10人 | 40000元 |
硕士、博士在读奖学金 | 6000元/年 | 5人 | 30000元 |
第八条 申报程序
(一)学生自主申请
1、学生本人向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提出申请,并且填写该奖学金申请材料(相关内容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更改内容和格式);
2、学生申请所附材料(见附录)
新生奖学金和在读期间的奖学金申请者不得重复申请,即二选一申请
(二)弘慧社群成员推荐
学生本人必须提供一份弘慧社群成员(弘慧项目老师校长、弘慧大学生、弘慧志愿者、弘慧捐赠人等)推荐信,不包括弘慧理事会成员、工作人员、兼职人员;
(三)思佳奖学金申请人材料初步审核
组织获得过思佳奖学金的社群成员对申请者当年的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2019年度材料审核由弘慧工作人员进行);并由弘慧工作人员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拟定入选面试成员名单并作通知。
(四)弘慧项目部面试审核
进入面试的成员由弘慧基金会项目部工作人员作为面试官进行再次评审,由面试官提请思佳奖学金候选名单给终审评委小组。
(五)弘慧基金会终审
终审评委小组对面试官提请的候选名单进行最终审议,产出最终入选名单。
最终入选名单在弘慧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如无重大异议后,通过本年度终评,正式公布终评结果。
第九条 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入选名单确定后,获得奖学金者需与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相关协议,并且经过一定手续确定,及时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指定的银行卡中;
第十条 成功申请到奖学金者不得利用该笔奖学金做违法的事情,除此之外,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对获得者如何使用奖学金不做任何限制;
第十一条 申请人在获得该奖学金后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在评审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该奖学金资格,收回已发奖学金,并不得享受弘慧基金会任何资源和参与任何活动,收回的奖学金存入该奖学金账户进行下一年度统筹使用;
第十二条 如果当年相应奖学金人数不满足评选人数,宁缺毋滥,相关资金回存入奖学金账户一下年度统筹使用;
第十三条 该奖学金标准按照当年调整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该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在每年10月、11月进行;
第十五条 该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十六条 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在2019年试运营,每年评选条件如有变化由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解释。
2019年度申请日期: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21日,12月21日后将不再接收申请表,12月24日后将不再接收申请材料的补充。
材料初审阶段:2019年12月21日-12月28日
面试阶段:2019年12月28日-2020年1月7日
终审阶段: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0日
思佳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2020年1月10日-1月15日
最终评选结果公布:2020年1月16日
相关手续办理:2020年1月15日-1月18日
奖学金拨款:2020年1月18日-1月20日
附录:申请者提供的材料
一、所有申请者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3、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学生证复印件
4、弘慧社群推荐信一封(不得少于800字),大一学生需要高中老师提供推荐信一封
5、生源地贷款证明或者学校贫困生建档证明等同等资质证明(如有)
6、高考成绩证明或者当年度学习成绩单(可用电子稿)
7、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在弘慧参与过志愿服务活动的,可提供弘慧志愿服务时长,可参见弘慧身体力行榜;在其他公益组织参与志愿服务,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该奖学金相应的申请表格(见附件)
二、新生入学奖学金申请提供材料
1、如保研、保博的学生,需要提供保送申请材料及证明
2、如在海外就读学生提供录取offer及申请材料
3、在必须的材料证明基础上:本科新生申请者,可提供高中阶段的获奖经历、参赛经历等及提供相应证明;研究生、博士新生可以提供自己上一个学历阶段优异的获奖经历证明、参赛证明、成果证明等可以证明自己具有积极申请资格、竞争力的内容材料(提供最有说服力的2个奖项材料参与评选即可)。在提供奖项证明的同时,请附上该奖项的评定材料及获奖公示名单(或获奖公式名单链接)。
三、本科生、硕士、博士在读申请者提供材料
1、如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助学金或其他奖项等的在读学生,需提供相关评定材料、相关获得证明及获奖公示名单(或获奖公示名单链接)
2、如申请者在领域内发布相关论文或专著,提供发布相关材料证明和作者证明
3、如申请者申请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的奖项,需要提供获得奖项相应的评定材料和证明
4、因本年度申请面对所有在读的大学生,在之前基础上,本科在读申请者,可提供本科阶段所有获奖经历、参赛经历及提供相应证明;研究生、博士在读申请者可以提供自己上一个学历阶段优异的获奖经历证明、参赛证明、成果证明等可以证明自己具有积极申请资格,积极竞争力的内容材料(提供最有说服力的2个奖项材料参与评选即可)
四、对提交材料的补充说明
1、申报者必须在规定地时间内,根据上述材料要求尽可能完整提交所需材料。
2、身份证件类、推荐信如有缺少,直接视为退出申请。
3、如缺少证明类材料,视为填写地相关信息无效,影响申请资格评定和评选优势的后果需申请者本人自行承担。
4、相关奖项的评定材料、公示名单,请尽量提供,如无法提供,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奖项真实性和影响力的相关评定,其相关结果需申请者本人自行承担。
重要说明:
因思佳奖学金评选目的主要为促进弘慧青年群体在学业、道德、创新等各个方面的积极进取,让更多积极努力且优异的学子被更多人看见。在评选材料真实的基础上,综合申请者个人基本情况、在校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由评审小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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